
徵信被稱為信用調查或資信調查,是指徵信機構對市場交易行為主體的信用資料進行收集、利用、提供、維護和管理的活動,始從事徵信業務活動。
在此種活動中,銀行業和徵信業的關係最為密切。一方面,銀行作為信用的供與者,會獨自對信用的需求者進行調查,這時銀行實際處於徵信機構的地位;另一方面,銀行保有大量的客戶資料,是徵信機構的資訊源,這時銀行的地位經常會變為信用資料的提供者。 此外,銀行很多時候還處於消費者信用報告需求者的地位。
但是,目前尚無一項法律或法規為這些活動提供直接的依據,銀行業務中的資訊採集、資訊披露等關鍵環節基本無法可依。
例如,各地政府主導成立的一些徵信公司,基本都要求商業銀行向徵信公司提供客戶資料(上海的15家商業銀行都要向上海資信有限公司提供客戶資料),但銀行的這種行為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是很受質疑的。
新聞中心